今年以来,沧炼物资供应处进一步完善改代利旧、调度调剂工作机制,不断降低库存规模,减少资金占用。1至5月份累计利库物资达到290.07万元。
今年,物资供应处进一步修订完善了《物资储备和库存管理规定》和《物资储备责任主体考核细则》,明确了库存资金占用责任主体,制订了降库利旧相关措施,细化了责任追究条款,并将积压物资降库指标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。他们多次组织相关部门,对库存积压物资品种、数量、规格型号、入库时间、责任单位、形成积压的主要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,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,对因装置停用、技术淘汰等原因形成的积压物资拟确认报废处理。对经鉴定可以改代利旧的剩余物资,按专业落实到部门,要求主责部门制订降库利旧方案,落实责任人和利旧时间期限。
为配合相关部门降库利旧,物资供应处每月将库存物资明细表挂在沧州分公司局域网上,协助相关部门在新建、改扩建及检维修项目设计、施工过程中,主动利旧库存物资。同时配合机动处、生产处、安环处制订了《沧州分公司特殊储备物资目录》及沧州分公司常规物资储备定额,不仅改善了库存结构,使库存更加合理,而且使得降库利旧更具可操作性,从运行机制上避免了需求计划的重复下发和超计划采购现象的发生。
为了强化责任追究,提高需求计划准确率,物资供应处在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上,定期通报入库3个月未出库物资及入库6个月未出库的物资,责令责任单位说明原因,对入库6个月未出库的物资,责任单位要制订使用措施、使用时间,落实责任人,并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,今年以来已对机动、技开、供应等部门考核两次,有效地防止了新增积压物资的产生。
物资供应处积极利用中国石化网络信息平台,将金额大、保存现状完好的设备明细表挂在网上进行调度调剂。同时制订了降库利旧统计表,每月由各专业业务人员填写,对积极降库利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;对业务员与保管员进行捆绑考核,确保到货物资的及时出库
,